良驹断腿便该终结生命?韩国赛马安乐死引广泛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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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9:55 沈阳晚报 | |||||||||
韩国马术运动员金亨七7日在多哈马术比赛中意外身亡,如果没有另外的补偿,那么金亨七的家人最高能得到6万美元的保险赔偿。 金亨七所乘的坐骑当天在摔倒过程中也摔断了腿,这匹马陪伴了金亨七4年,并为他赢得了2002年釜山亚运会的马术团体银牌。根据一贯做法,鉴于这匹马已经失去了作为赛马的价值,因此很有可能不得不对其实施“安乐死”。
行规:一般不会安乐死 本报综合消息:在国际惯例上,如果骑师发生坠马意外,相关部门都会首先进行调查,会先询问有关人士的相关情况,例如马主、练马师以及在意外现场的其他骑师,翻查比赛的录像找出原因。对于马匹的处理,由于马匹的价值相当高,一匹比赛用马少则价值100万,因此,在一般情况下,马匹是不会被放弃的,如果没有受到重大的伤病,那么它们可以继续参加比赛,一旦检验出马匹伤重而无法医治时,有关方面才会让马匹“安乐死”。 多哈话题 正方:马也是生命,殉葬太不人道 生存即是合理,动物也有它的生存权,对赛马亦是如此。人类标榜已经进入文明社会,为什么不能对生命有基本的尊重? 跟帖1:马为运动做出了多大的贡献,奖牌没有份,到头来还得陪葬,这哪儿有点道理? 跟帖2:就算不能再参与比赛,难道连活下去的资格也被一并剥夺了吗? 跟帖3:马也是生命,我们应该尊重生命。 反方:安乐死是赛马最人道的归宿 对于已经不能发挥其效用的赛马如果让它们流落到非法市场再从事赛马运动,反而是对它们的虐待。 跟帖1:赛马骨折后通常会被实行安乐死,这是通常的做法。 跟帖2:安乐死,马儿真是白受罪。 跟帖3:马受伤后不能比赛,不能比赛的马养着浪费钱。所以人们只能把它杀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