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亨七遗孀获赔42万人民币 组委会追加马术博士金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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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08:4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在多哈亚运会马术比赛中不幸死亡的运动员金亨七的遗孀至少将获得五千万韩元(约42万人民币)的保险赔偿金。韩国奥委会为参加多哈亚运会的国家队员办理了伤害保险和体育伤害双重保险,这两项保险的赔偿金共三千万韩元,加上国家队员的旅游保险,金亨七的家人总共能获得保险赔偿5000万韩元。(林 文)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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